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投资用户被判刑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诈骗投资用户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虚假加盟代理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加盟费并进行网络借贷。李某通过微信多次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验证,先后骗取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调取平台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且该公司无实际业务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投资,且已提供所谓征信修复服务,拒绝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账号信息。公司未能提供服务合同及实际履约证据。仲裁员依职权调取婚恋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存在伪造身份行为,认定本案系典型的网络冒充客服诈骗案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诈骗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同时认定其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欺诈手段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0条关于证据采纳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资质,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宣传。发现被骗要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平台投诉和报警双重维权。对于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的陌生来电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泄露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