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QQ教育培训退款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QQ教育培训退款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老年人,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提供专业技能培训为由签订合同协议,收取约3.5万元培训费。后公司以'系统升级需验证码'为由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支付宝账户密码及人脸识别验证码,最终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资质且拒绝退还费用。经调查,该公司系由多个团伙成员分工配合的诈骗组织,通过虚构培训项目诱导老年人缴纳费用并获取敏感信息。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被申请人称系正常退款流程,要求申请人配合操作即为合同约定。双方对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及验证码索取合法性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等电子数据。被申请人未提供实际培训记录及履约能力证明,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及教育培训行业监管规定进行综合认定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损失,同时认定其虚构资质、骗取验证码的行为构成刑事诈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关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核实培训机构资质及合同条款,警惕以'退款'为名索要验证码的诈骗手法。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教育培训业务,对要求提供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的情况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固定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