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平台遇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遇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婚恋平台运营方,案由涉及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招聘业务员为由,诱导张某某向其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并虚构'先垫付后返佣'的承诺。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际为虚拟身份,平台亦无相关招聘资质,遂要求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平台系正常交友服务,双方对转账性质及诈骗行为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虚假宣传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李某身份证明及合同协议。经核查,平台存在诱导用户转账的违规操作,李某使用伪造的政府工作证头像进行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非法支付的约3.5万元,并认定其平台运营行为存在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合同无效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老年人应警惕'公职人员'身份诈骗,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及平台资质,保留证据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