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骗子冒充公检法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骗子冒充公检法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征信修复师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助其修复征信为由,要求支付5000元服务费,后又以需缴纳保证金为名诱导其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并扫码转账。转账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未收到款项且无合同关系。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具有合法授权、转账行为是否构成真实交易及诈骗金额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网贷提现记录、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截屏。公司虽否认交易真实性,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调取平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异常活跃于多个高危交易场景,最终认定存在合同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款项,对其主张的征信修复费用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有关的通知》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加强用户资金安全提示,个人应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套路。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凭证,通过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避免因报案不及时导致证据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