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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借贷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账号,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下载伪造的'信用修复通'APP。期间提供虚假的社保医保信息,诱导张某某在支付宝操作转账。6月3日,张某某按指示输入手机验证码后发现账户被盗,共计损失约3.5万元。涉案APP在7月1日被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骗取验证码的行为;公司辩称员工未签订合同且未核实对方身份,认为其操作属于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公司虽否认但无法提供反证,仲裁员依职权调取平台封停记录确认涉案APP违法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损失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网络安全法》第44条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骗局需核实对方资质,员工应留存完整证据链。用人单位需完善内部风控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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