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某科技公司保证金诈骗获赔
【标题】员工被某科技公司保证金诈骗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该公司为互联网技术服务企业,案由涉及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通知,称需缴纳3.5万元设备保证金方可办理入职。对方通过电话指导下载伪造的公司APP,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扫描二维码转账。转账后公司失联,后查明该二维码收款账户存在资金多级拆分记录,且公司未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抗辩称存在真实合同关系,保证金用于项目周转,但无法提供履约能力证明及合同原件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显示资金流向多个关联账户,确认二维码收款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记录。员工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名义但无法核实身份,公司员工证言证实内部曾收到伪造的保证金缴纳通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保证金3.5万元,认定其通过虚构合同义务、伪造客服身份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电话要求转账,核实企业资质及合同真实性。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及时保留证据,通过平台投诉或报警维权。企业应规范合同签订流程,避免使用非官方收款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