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婚恋诈骗被索要3.5万元费用
【标题】张某某遭遇婚恋诈骗被索要3.5万元费用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医疗采购为由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因账户冻结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理的李某。李某以公司需要采购医疗设备为由,要求张某某垫付3.5万元保证金,承诺两周内返还。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后,李某先返还5000元取得信任,随后以贷款审批需要手续费等借口多次索要款项。期间李某伪造公司文件,谎称已与医疗养老机构达成合作。当张某某要求退款时,发现李某账户已被冻结无法联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3.5万元;公司称李某系个人行为,否认与医疗采购相关,质疑支付记录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及部分聊天截图,公司申请对电子证据进行真实性鉴定。因李某账户冻结无法核实,仲裁委结合转账时间线和聊天内容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证据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警惕虚假身份,涉及大额转账应签订书面协议。电子证据需妥善保存原始载体,医疗养老场景诈骗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商业合作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