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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政府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政府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因接到自称政府贷款审批人员的短信,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伪造身份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陌生短信称其经营的养老机构符合政府专项贷款政策,需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进行资质审核。对方以'贷款专员'身份要求提供银行流水、营业执照等个人信息,谎称需多级资金拆分才能通过审批。张某某按指示向该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政府部门'并无相关审批权限,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转账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双方就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责任归属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证人证言,发现对方使用政府公文格式伪造身份,且公司账户无贷款审批资质。针对资金拆分流程,仲裁员要求双方举证,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业务合同或审批文件,张某某亦无法证明资金直接流向政府部门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成立,但因张某某未完全履行核实义务,酌情判定公司承担70%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禁止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个体经营者需警惕医疗养老领域新型诈骗手段,遇到'政府审批'等事项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建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身份冒充时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链,避免因轻信伪造身份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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