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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遇精准诈骗请求赔偿被支持

【标题】待业人员遭遇精准诈骗请求赔偿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损失追偿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待业收到自称政府工作人员的短信,提示其存在未领取的补贴。短信附带链接引导下载某政务APP,后对方以核查信息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权限。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经调查,该APP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平台,公司未履行信息核实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其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诈骗系第三方行为,自身仅提供技术平台,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短信截图、APP界面、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对关键证据真实性未提出实质性质疑。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认定公司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损失金额的7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建立严格的信息验证机制,用户遇异常请求需提高警惕。建议完善电子合同约定,及时通过司法途径固定证据,对高收益诱导行为保留录音录像。本案体现平台责任与用户注意义务的合理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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