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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社保局诈骗老人3.5万元被判刑

【标题】冒充社保局诈骗老人3.5万元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客服岗位,后遭遇冒充社保部门的电话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客服工作。入职第三日接到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医保账户异常需配合调查,诱导其下载伪造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骗子以核实信息为由要求转账500元'保证金',后谎称账户冻结需缴纳3.5万元'解封费',并伪造法院文书逼迫其操作。张某某在聊天记录中多次被要求点击陌生链接,最终通过信用卡支付转账2.8万元,后发现被骗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诈骗,公司抗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双方对诈骗金额构成及平台责任认定存在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招聘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公司未对发布者资质进行审查。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骗子刻意营造公检法威慑氛围,且存在'先小利后大骗'的典型话术。公司虽主张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全部被骗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

【分析启示】警惕伪装公权力的诈骗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支付账户。企业需对招聘信息发布者进行实名认证,避免成为犯罪工具。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通过12381反诈专线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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