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应聘遭诈骗3.5万元资金转走
【标题】求职者应聘遭诈骗3.5万元资金转走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涉嫌合同诈骗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岗位,经线下面试后被承诺高收益低风险项目。入职第三日,公司人事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通过短信要求其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并声称需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系统激活。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公司账户异常,资金被快速转出且未收到任何工作成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该笔费用为项目入金,属商业交易纠纷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确认资金转账过程存在异常。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合同及项目真实性证明,且对验证码用途作出矛盾说明,经质证后证据效力存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虚构高收益项目,通过骗取验证码完成资金非法转移,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项目真实性,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涉及资金转账需通过正规金融渠道,保留验证码获取记录等关键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