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因婚恋交友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接触诈骗团伙,后被以征信修复为由实施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对方谎称可操作征信修复,诱导其下载伪造的'征信修复系统'APP。双方签订虚假服务合同后,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无资质且无法提现,调取监控视频证实李某等人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手段转移款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等人构成合同诈骗,要求全额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直接参与资金流转,且合同系张某某自愿签署,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监控视频作为关键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但主张部分资金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出。仲裁庭结合资金流向及平台运营模式,认定公司存在协助诈骗的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核实资金拆分路径后,协助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约2.8万元,剩余款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刑事诉讼法》第50条关于证据收集规则的适用。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承诺,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资质。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平台方若存在协助诈骗行为,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