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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贷款专员虚构高收益诱骗转账被追缴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虚构高收益诱骗转账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公司财务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政务短信链接为由,谎称可操作高收益贷款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某以各种借口推脱,实际并无贷款资质且网站截图显示为虚假平台,导致张某某无法提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李某某系个人行为,且未签订正式合同,认为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庭审中,仲裁委重点审查了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及虚构贷款项目的违法性,结合《刑法》相关规定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约3.5万元,认定李某某行为构成职务侵占并涉嫌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手段,对高收益贷款项目应严格核实资质。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业务,保留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被骗及时报警并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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