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招聘诈骗老人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招聘诈骗老人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招聘及征信修复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并虚构'招聘保证金'名目。李某通过QQ引导张某某向非本人账户转账,期间伪造公司文件承诺'两周内安排工作'。转账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审核不严导致虚假账号存在,要求某科技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网络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已履行实名认证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交易记录及聊天记录,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行为。公司提交的实名认证信息与转账账户不符,平台运营方未能提供有效风控证据。张某某提交的支付宝转账凭证及QQ对话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平台审核义务,需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婚恋平台中以征信修复、招聘为名的诈骗套路,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企业资质。平台需强化账户监管,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发现异常应及时通过平台投诉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