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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客服诈骗员工货款被追缴

【标题】企业主冒充客服诈骗员工货款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货款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案由涉及电商平台交易及资金跨境流转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承接一批货物订单。期间收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以'订单异常需补款'为由诱导张某某向境外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对方消失,张某某发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冒充客服诈骗,要求全额追回货款;公司辩称诈骗行为系个人操作,与企业无关且已超出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通话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及平台短信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及平台风控报告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货款约3.5万元并承担50%的调查损失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用人单位对员工履职行为存在监管责任,但需结合证据比例分担损失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交易对手核实流程,员工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留存证据。本案警示:跨境资金流转需警惕虚拟客服诈骗,建议开通短信验证及资金托管功能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