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诈骗3.5万元获刑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诈骗3.5万元获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被以虚假身份推荐加盟代理项目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老师'身份推荐加盟代理项目,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张某某按要求通过QQ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通过屏幕共享展示虚假盈利数据,后以'平台信息加密'为由要求其提供账户密码。在初期返还1万元收益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虚假且项目不存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及项目骗取钱财,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李某称其为自主投资行为,平台信息为模拟数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截图等证据,要求李某及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证。李某无法出示任何合作协议或项目资质证明,公司也未能证明已履行监管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责令其退还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职业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及项目真实性。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因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