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冒充招聘人员骗虚拟币保证金
【标题】老年人遭冒充招聘人员骗虚拟币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场景中的商业交易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保证金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对方自称HR李主管,以需缴纳3.5万元虚拟币保证金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张某某通过某虚拟币平台向对方转账后,发现该公司APP已于同年6月被下架,且无法联系上所谓招聘人员。期间对方以'内部流程'为由要求张某某不得在平台公开交易信息,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HR骗取保证金属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需预付保证金,且已提供虚假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双方对转账性质及公司主体资格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调取平台信息以核实交易真实性,但该公司无法提供有效注册信息。张某某提交了虚拟币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证明对方使用伪造公司名称并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公司承认APP下架事实但否认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用身份骗取保证金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提供直接雇佣证据,仅支持返还虚拟币本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虚假交易信息处理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脱离平台交易要求。虚拟币转账易成为诈骗工具,建议通过正规渠道确认交易真实性,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老年人应提高对新型诈骗手段的辨识能力,避免轻信社交平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