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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扫码支付遭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扫码支付遭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电商平台运营。本案为诈骗纠纷,涉及冒充政府部门实施精准信息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求职时,收到自称人社局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有资格参加政府补贴项目需缴纳保证金。对方通过视频通话指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账号,并要求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完成转账,后发现系诈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受损。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骗,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双方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应对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了与诈骗分子的短信截图、转账记录及平台招聘信息,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庭审中,申请人陈述了从注册账号到完成支付的全过程,被申请人承认信息审核存在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退回申请人2万元,剩余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精神。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招聘信息,警惕所谓'安全账户'要求。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发现异常信息应及时警示。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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