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务员索要验证码致账户冻结员工索赔败诉
【标题】冒充公务员索要验证码致账户冻结员工索赔败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专员,因公司涉嫌通过虚假政务短信链接实施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培训专员。入职第三日,公司人事以'政务短信验证'为由要求其点击名为'XX政务服务'的链接,链接内显示需缴纳3.5万元培训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通过二维码完成转账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联系公司负责人,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超时未获支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该链接为内部系统,要求转账系正常培训流程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文件。经核查,所谓'政务短信链接'实为伪造的政府官网页面,二维码收款账户与公司无关。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权利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3.5万元培训费,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劳动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虚假政务链接诱导转账,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流程,避免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欺诈。劳动者需注意维权时效,及时固定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