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政府诈骗张某某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假政府诈骗张某某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接触,被冒充政府部门人员的团伙诈骗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办理社保补贴为由,要求其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在支付首期5000元后,李某谎称需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骗取剩余款项。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资金无法追回,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用户身份审核不严构成连带责任;公司抗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诈骗行为,且李某身份无法核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银行流水记录,发现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与李某的异常转账往来。公司未能提供用户实名认证完整资料,且平台客服对李某的政府身份虚假陈述未予核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用户身份审查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损失扩大,自行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造成用户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遭遇'公检法'身份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公民应警惕陌生来电要求转账或开启屏幕共享,避免因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