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财务人员虚构APP诈骗补贴3.5万元
【标题】冒充财务人员虚构APP诈骗补贴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虚假APP诈骗补贴补助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商圈被自称是某科技公司财务人员的男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下载伪造的补贴申请APP。对方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的方式,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权限,谎称可操作线上政务平台获取约3.5万元补贴。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账户资金被转走,事后发现该APP为虚假平台,对方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个人犯罪,与企业无关且未授权任何补贴操作权限。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认定存在精准信息诈骗特征。公司虽否认但无法举证反驳,仲裁员要求其提供员工授权文件及系统操作日志,公司逾期未提交。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需对员工使用虚假APP实施诈骗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追回被骗资金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对员工职务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精准诈骗手段,核实APP真实性及操作权限,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被骗及时通过紧急止付程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