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冒充招聘诈骗虚拟币被仲裁支持
【标题】企业主冒充招聘诈骗虚拟币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与企业主张某某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李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信息,联系自称人事主管的张某某后,被要求缴纳3.5万元保证金以获取补贴补助。张某某声称需通过虚拟币转账至指定账户,且需脱离平台交易以确保资金安全。李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无法提现并被拉黑,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李某某主张张某某虚构公司项目骗取虚拟币,要求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账户为第三方合作方,转账行为属正常业务往来。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张某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转账行为的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李某某提供社交平台对话截图、短信记录及虚拟币转账凭证,证明张某某使用非公司官方账户进行交易并虚构补贴政策。公司仅能提供模糊的合作协议,无法说明账户使用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裁决其限期返还虚拟币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通过社交平台求职时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要求脱离正规金融平台的转账操作。建议保留电子证据原始载体,发现受骗后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