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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骗取学生退款3.5万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骗取学生退款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技术服务,双方因虚假采购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要求返还约3.5万元款项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招聘会中通过线下接触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自称是某政府部门采购项目负责人,以需要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期间通过伪造文件、虚构采购项目细节诱导张某某操作,后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最终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人员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称张某某主动联系并签订虚假合同,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经核实,公司业务员使用伪造的工作证及公章,且其注册地与声称的政府部门无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政府身份、伪造采购合同的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宣传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应警惕线下场景中身份核实漏洞,建议通过政府官网核验工作人员信息,对要求预付款的所谓政府项目保持高度谨慎,及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