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下载APP诈骗社保医保款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下载APP诈骗社保医保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导师的李某。对方以办理社保医保优化方案为由,要求其下载指定APP并进行微信转账操作。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骗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自愿转账且未签订合同,认为属个人行为;张某某则主张李某冒充投资老师骗取社保医保费用,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APP注册信息及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记录。仲裁委调取平台聊天记录确认李某身份造假,结合资金流向认定存在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承担举证责任,确认张某某损失金额为约3.5万元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22条欺诈行为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身份冒充陷阱,及时通过银行紧急止付保护权益,用人单位应加强社保医保办理流程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