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遇冒充政府人员货款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遇冒充政府人员货款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后被引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高收益商业交易项目,因货款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市经信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政府合作项目为由,推荐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投资,承诺月收益达20%。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通过QQ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伪造政府审批流程骗取信任。后平台突然下架,李某将资金转入多个境外账户并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公司仅提供交易平台,否认诈骗意图。双方就电子证据真实性及平台责任边界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重点审查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下架通知。经司法鉴定,聊天记录时间戳完整,资金流向显示存在异常快速转出情形。公司虽提交平台合作协议,但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未能充分证明平台运营方存在直接诈骗行为,判决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采信规则,认定平台运营方存在未尽审慎核查义务的过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诈骗分子,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资质。交易平台若存在诱导用户进行高风险投资行为,需承担连带责任。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建议及时报警并申请冻结相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