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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社保医保问题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网购平台购买某科技公司产品后,收到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补缴医保金。对方要求通过虚拟币账户转账,承诺3个工作日内退回本金并支付利息。张某某因担心影响退休金待遇,按指示向指定虚拟币地址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社保缴纳手续,且虚拟币账户无法查证真实性,遂向劳动仲裁委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社保医保事项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按约定完成服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短信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公司客服对话录音,确认短信发送号码与社保局官方号码存在差异。公司虽提交了所谓'服务协议',但未提供实际履行证据,且无法说明虚拟币账户来源。仲裁员现场演示电子数据固定流程,确认转账过程符合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政府机关、虚构社保医保事项的违法行为,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劳动法》第72条社保缴纳义务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4条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禁止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社保医保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网购交易中应核实官方渠道信息。建议企业规范社保缴纳流程,避免利用虚拟币进行资金转移。维权时需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超24小时未处理的异常请求应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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