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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钱被仲裁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钱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对方以办理社保医保需要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第三方支付APP。张某某通过APP向李某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骗子,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银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APP为正规金融渠道,交易系用户自主操作,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短信截图、APP转账记录及平台聊天存档,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骗取信任。公司虽提交了APP备案资料,但无法解释为何允许非授权人员使用其平台进行诈骗活动。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对李某冒充银行人员的行为存在监管过失,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冒充金融机构诈骗应第一时间阻断交易。遭遇类似骗局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平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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