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遇冒充政府诈骗要求转账被追责
【标题】求职者遭遇冒充政府诈骗要求转账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因公司涉嫌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财务岗位招聘信息,经面试后入职。入职第三日,公司财务人员以'政府审计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平台下载名为'财税通'的APP进行转账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实为诈骗软件,且公司未办理任何正规财税业务。经公安机关调查,该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政府文件、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方式实施诈骗,涉案资金已跨境流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则称该APP操作属个人行为且已报警处理。双方对转账用途真实性、公司责任范围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监控视频证据。公司虽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依据《电子签名法》对视频证据进行真实性审查,确认其与银行流水形成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2000元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建立招聘审核机制,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套路。劳动者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终止操作并保留证据。电子证据需通过第三方平台调取确保真实性,跨境资金追索需配合公安机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