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学生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系某大学学生,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征信修复服务广告,以冒充公安部门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网购时点击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征信修复'链接,被诱导下载'信用管家'虚假APP。客服人员谎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消除影响,通过伪造公安系统界面诱导其使用信用卡支付。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APP已下架,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要求返还款项并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服务协议'证明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内的转账凭证、APP聊天记录及银行流水,确认其未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实质合同关系。公司虽提交所谓'服务协议',但无法证明已向张某某明示内容,且APP已被证实为虚假平台。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3.5万元,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认定该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与民事欺诈的双重违法。
【分析启示】网络征信修复需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警惕'公职人员'身份诈骗。建议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APP应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