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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虚假政务链接骗款3.5万获赔

【标题】求职者被虚假政务链接骗款3.5万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案,张某某系求职者,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注册地在某市的科技企业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客服岗位信息。面试次日,对方以'政务短信验证'为由,通过伪造的政府官网链接要求其支付3.5万元培训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扫描二维码转账后,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账户信息,期间多次收到'资金异常需配合调查'的诱导性短信。5月12日发现该企业注册信息造假且账户异常后,立即向警方报案,平台经核查确认涉案账号存在多级资金拆分痕迹,最终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企业伪造政务链接骗取保证金,要求全额返还款项;企业辩称短信链接为第三方提供,且已提示'需谨慎核实',认为自身无直接侵权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通话记录及银行转账凭证,经电子证据真实性鉴定确认链接来源造假。企业虽提供所谓'合作方协议',但因未明确第三方身份及责任划分,未能有效反驳指控。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企业说明账户异常处理流程,企业无法提供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企业存在伪造政务链接、诱导转账的过错,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企业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政务验证''账户异常'等话术诱导。企业需建立完善招聘审核机制,对第三方合作方承担连带责任。电子证据需完整保存通讯记录及资金流向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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