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索要验证码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冒充政府索要验证码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冒充政府部门实施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了一名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联系人。对方以办理网络借贷资质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约3.5万元,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期间多次以'系统升级''材料补全'等理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发现该联系人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且该公司从未开展相关业务,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政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员工行为属个人行为,且与网络借贷业务无直接关联,认为应属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该员工的全部通话记录及短信往来,核对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明细。虽证据链存在部分缺失,但结合员工身份信息与支付凭证,确认诈骗行为与公司存在关联。公司虽提交员工离职证明,但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员工诈骗行为存在管理责任,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法人工作人员行为效力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身份验证管理,公民需警惕'公职人员'的异常财务要求,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全部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