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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追缴难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追缴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APP诈骗及违法所得追缴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接到自称贷款审批通过的电话,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诈骗分子假扮贷款专员,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要求通过信用卡扫码付款,张某某误信操作后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发现该APP无合法资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资金流向复杂导致追缴困难。

【争议焦点】劳动者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损失,公司辩称APP属第三方开发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对虚拟币通道资金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以及是否存在真实贷款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APP界面截图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开发协议,未展示用户协议中明确提示虚拟币风险的内容。仲裁员结合监控视频显示的异常操作界面,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约2.8万元本金,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追缴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及《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保障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APP风险提示机制,老年人应警惕医疗养老场景的精准诈骗,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追缴违法所得需配合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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