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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虚假政务链接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政务链接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实施诈骗,涉及资金往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收到冒充政务部门的短信链接,点击后进入伪造的教育培训网站。工作人员谎称可办理金融资质认证,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培训费用。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无法提现且失联。期间多次被要求提供验证码,直至资金被多级拆分无法追回,其保存的监控视频显示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操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张某某因操作失误导致资金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短信截图、支付记录及监控视频证明诈骗事实。公司仅提供虚假合作协议,未能解释资金去向。仲裁员现场核查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发现存在异常多级转账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约3.5万元,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15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伪装公信力的诈骗手段,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维权时应同步保存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需立即冻结相关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核查异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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