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公司骗员工3.5万资金拆分案
【标题】教育培训公司骗员工3.5万资金拆分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在线教育培训业务。2024年5月,张某某因公司要求垫付采购费用后遭诈骗,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3月,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采购教学设备为由,安排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垫资3.5万元。后公司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资金,实际未采购设备且未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冒充客服人员致电张某某,要求其配合完成'贷款审批'流程,谎称需缴纳培训保证金。张某某发现公司无实际经营资质且资金流向异常,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采购项目骗取垫付款,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内部财务流程,且已通过贷款审批程序,不存在诈骗意图。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员工的通话记录,审查了信用卡交易明细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公司未能提供采购合同及设备验收单,监控视频显示其员工多次引导张某某脱离正规平台交易。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采购项目、伪造贷款审批材料,利用员工对教育培训行业的误解实施诈骗,裁决公司返还全部垫付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结合《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认定公司行为构成刑事诈骗。
【分析启示】员工应警惕以培训为名的异常资金往来,核实公司资质及交易真实性。发现资金拆分、脱离平台交易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