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冒充政府人员骗保证金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政府人员骗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对方自称政府工作人员要求缴纳保证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XX市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面试时,自称是XX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面试官要求其缴纳3000元保证金,称需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至'安全账户'以确保录用。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向对方提供的虚拟币地址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经查,该公司实际为个体经营者,无政府背景,且多次通过招聘平台以类似手段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骗取保证金构成诈骗;公司辩称该费用为商业交易保证金,且已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支付,不存在退款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公司无法提供任何项目合同或资金使用凭证。经调取银行流水和虚拟币交易记录,确认张某某转账金额与对方要求的保证金数额一致。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伪造政府身份、虚构安全账户等欺诈行为,且虚拟币通道不符合法定支付方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全额退还保证金3.5万元并赔偿虚拟币交易损失2.8万元,同时将违法所得上交国库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警惕要求缴纳保证金、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核实企业资质和岗位真实性。发现被骗应立即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劳动监察、公安机关多途径维权。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劳动者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此类行为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