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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建立联系,对方以政府项目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王某某。对方通过QQ频繁联系,以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为由要求下载定制APP并进行虚假投标操作。张某某先后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作为保证金,后发现王某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遂要求退款未果。期间对方以'内部流程'为借口多次拖延,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构成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称王某某有还款意愿但未签署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提供内部员工通讯录证明王某某身份。仲裁委认定聊天记录存在伪造痕迹,转账凭证显示资金流向异常,但未能完全证明王某某身份虚假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3.5万元款项,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关于追缴违法所得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精准诈骗,保存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对于要求下载APP的商业合作,应核实对方身份并签订书面协议,发现被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