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未追回
【标题】学生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生,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构的政务服务平台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教育局官方'短信提示需缴纳学籍认证费,点击链接后被引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伪造的政务服务平台。对方自称客服人员,以需线下办理为由要求其通过银行卡向指定虚拟币账户转账。张某某在某市商业街与所谓'工作人员'见面后,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虚假网站,且对方要求其自行操作虚拟币兑换流程,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服务平台、伪造身份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接触并自愿转账,且虚拟币交易具有不可逆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平台截图及现场接触录像。公司未能提供服务真实存在的证据,对虚拟币账户资金流向也未能作出合理说明。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平台域名与教育局官网高度相似但存在明显差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部分维权成本后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伪冒政务平台诈骗手段,核实身份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虚拟币交易需谨慎,遇资金纠纷应及时报警。建议保存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