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诈骗保证金跨境转走员工索赔
【标题】中奖诈骗保证金跨境转走员工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网络购物平台中奖诈骗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收到中奖通知,被要求支付3000元保证金领取奖品。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其账户异常,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资金被转至境外账户,遂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应承担未审核平台资质的责任,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抗辩称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且已提示用户注意网络安全,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平台短信截图、支付凭证及屏幕共享请求记录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重点审查了电商平台资质审查流程及用户提示义务履行情况,确认公司存在安全审核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因平台诈骗导致的损失共计2.8万元,剩余部分因举证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关于经营者安全保障责任的条款,认定公司未履行充分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电商平台应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完善用户风险提示机制。待业人员需提高反诈意识,发现异常交易及时固定电子证据,主张权利时注意举证责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