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遭冒充政府人员骗3.5万元补贴
【标题】个体户遭冒充政府人员骗3.5万元补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市个体经营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伪造政府补贴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某市政务服务局工作人员的私信,对方以'公共服务补贴'为由要求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并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在对方伪造的'贷款审批通过'界面诱导下,张某某分三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对方多次要求其提供短信验证码并谎称需进行'资金跨境流转'操作,后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异常遂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被申请人辩称款项系双方业务合作保证金。争议焦点在于聊天记录真实性、转账行为与诈骗的关联性及资金流向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QQ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明细。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性质,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其账户无任何政府相关业务记录,最终采信申请人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人民币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工作人员身份,警惕要求屏幕共享或提供验证码的异常操作。建议保存电子证据原始载体,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