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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保证金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保证金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招聘名义骗取保证金,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对方虚构公司内部招聘流程,要求支付3.5万元保证金获取工作机会。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向李某提供的个人账户转账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立即联系平台客服。平台工作人员称该APP已下架,无法处理退款请求,且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审核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按流程下架APP,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主张交易系个人行为与平台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提供电子数据备份,但仅能提供部分历史数据。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要求脱离平台交易,且存在诱导性话术。公司未能证明李某账户与公司关联性,平台技术人员证实系统存在被入侵风险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平台已垫付的2000元核实费用后,退还张某某3.3万元保证金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195条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其平台上的交易行为承担相应审查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流程,发现异常交易要及时冻结账户。用户需警惕脱离平台直接转账行为,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及电子证据,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平台及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