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诈骗致公司损失获部分赔偿
【标题】员工被诈骗致公司损失获部分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货款诈骗导致公司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任职期间收到自称政府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称需通过虚拟币转账完成某项目紧急资金划转。对方伪造合同协议,诱导张某某绕过公司财务流程,将约3.5万元货款转入指定安全账户。后发现该交易系虚构项目,且对方通过线下接触获取公司商业信息,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交易真实性导致被骗,要求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员工擅自脱离平台交易且未尽审慎义务,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合同鉴定报告,公司申请调取银行流水并质疑员工操作合规性。经质证确认诈骗事实后,仲裁委启动调查程序核实交易背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员工因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及《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资金审核机制,员工需遵守交易流程规范。遭遇可疑交易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通讯记录等电子证据可作为维权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