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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点击政务短信链接遭3.5万元诈骗

【标题】学生点击政务短信链接遭3.5万元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电商平台误导,通过虚假政务短信链接遭遇精准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申请助学贷款时,收到自称'教育局金融服务科'的短信,提示需点击链接完成身份验证。该链接实为伪造的贷款服务平台,诱导其下载伪造的'政务通'APP。在客服人员以贷款专员身份引导下,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网站截图、转账凭证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短信来源导致被诈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提示风险且无法控制第三方信息,认为应由张某某自行承担核实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网站界面证据、转账记录及报案回执。公司仅提供平台使用协议条款,未能证明已履行充分风险告知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短信发送主体的异常特征及平台审核机制的漏洞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的过错,判决赔偿张某某2万元损失,其余部分因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保障义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实名认证要求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信息验证机制,用户需提高对政务短信的识别能力。遭遇类似骗局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维权时效从发现被骗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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