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政务链接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政务链接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教育培训服务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王某。对方以政务短信链接为由,声称需缴纳培训费用才能办理相关资质,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链接实为诈骗团伙伪造,资金经多级拆分转入境外账户。张某某调取平台聊天记录及监控视频,证实王某冒充公职人员身份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王某身份导致被骗,平台则称已履行告知义务。双方对王某是否构成平台员工存在争议,张某某要求平台退还全部费用,平台主张仅属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短信截屏及平台监控视频。平台辩称王某系自主运营账号,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仲裁委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王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约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骗等行为应处5-10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资质审核,发现异常交易需及时预警。受害人需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平台可就已尽告知义务举证,但对员工身份审核存在漏洞将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