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员工遭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入职第三周,其接到自称'公安局经侦支队'的陌生来电,称其名下信用卡涉嫌洗钱需配合调查。对方提供'官方'APP下载链接,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资金核查通'的涉案APP。APP界面显示账户冻结提示,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3.5万元解除冻结。张某某按指示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后,发现该APP已无备案信息且无法登录,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平台信息,未参与后续诈骗流程,且APP系第三方提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APP截图、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结合涉案APP在应用商店已下架、通话IP地址异常等细节,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经调解,公司同意承担部分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劳动法》第93条用人单位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核实用工主体资质,警惕'账户冻结''资金核查'等话术陷阱。用人单位应建立合作方审查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