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补贴骗局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警
【标题】学生因补贴骗局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警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该公司以虚假补贴补助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看到'高补贴兼职'广告,对方自称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先通过平台缴纳3000元入金费。张某某信以为真,于5月15日通过平台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所谓补贴承诺系虚构,遂于6月3日向警方报案,但因证据链不完整未能完全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补贴补助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超报案时效,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平台宣传截图,公司仅提供部分员工名单。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虚构补贴项目等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对未及时报警导致的部分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高补贴'等诱饵。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维权困难。对公账户转账需确认账户真实性,切勿轻信陌生平台的预付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