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遭某公司虚假采购诈骗资金被扣

员工遭某公司虚假采购诈骗资金被扣

【标题】员工遭某公司虚假采购诈骗资金被扣

【基本信息】张某某原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案由涉及教育培训业务中的虚假采购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项目为名,安排张某某参与虚假采购流程。公司声称需先垫付采购款再通过返佣方式回收,张某某共计垫付约3.5万元。后公司要求其下载指定APP提现,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资金被转入第三方账户。张某某发现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线下接触,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采购诈骗行为,要求返还全部垫付款;公司辩称该操作为正常业务流程,且张某某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支付记录、资金流向截图及与公司对接人员的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提供采购合同及资金使用凭证,且承认冒充政府人员进行业务洽谈。仲裁委依据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误导性操作,但部分交易已超过止付时限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垫付的采购款项,但对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的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500条缔约过失责任条款、《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商业交易流程,员工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异常操作,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对大额垫付款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留存完整沟通记录,避免因证据缺失影响维权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