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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平台遭冒充政府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遭冒充政府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案,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控冒充政府及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办理养老金补发为由,要求其向'安全账户'转账5000元。后李某冒充银行客服,谎称需缴纳保证金,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多次通过短信截图与李某沟通,直至发现对方身份异常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被骗;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用户自主操作行为不应由平台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平台审核机制及资金流向追踪记录

【仲裁结果】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平台安全保障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身份冒充诈骗,核实政府部门业务需通过官方渠道。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提高反诈意识并保留证据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