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政府诈骗虚拟币平台被仲裁

冒充政府诈骗虚拟币平台被仲裁

【标题】冒充政府诈骗虚拟币平台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办理社保补缴为由,要求张某某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并承诺线下办理手续。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李某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通过伪造政府部门文件建立虚假服务平台,利用屏幕共享功能诱导用户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用户主动提供信息,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交易,不构成诈骗。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电子数据是否可作为定案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记录、婚恋交友平台聊天截图及监控视频,确认李某某使用虚拟背景照片冒充公职人员。公司虽提交了部分用户协议,但无法说明虚拟币通道合法性。仲裁员要求对电子数据进行区块链存证验证,最终认定公司存在伪造政府部门标识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公职人员诈骗,关键证据包括第三方支付记录、屏幕共享截屏及监控视频。建议通过区块链存证固定电子数据,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并留存完整通讯记录。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