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虚假APP提现受阻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APP提现受阻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用户,因虚假采购项目遭受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虚假采购平台APP投资,被要求先缴纳保证金办理业务。期间接到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话,称其涉及经济案件需立即转账至安全账户。张某某在网贷提现后通过APP扫码付款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已下架,公司无实际采购项目且无法提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采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称系正常商业合作流程,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监控视频确认诈骗过程,审查APP下架记录及虚假采购合同,公司未能提供履约能力证明。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通话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对关键证据拒绝质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款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项目真实性,警惕所谓'紧急止付'话术,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需规范商业行为,避免使用虚假APP进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