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冒充社保局骗虚拟币转账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社保局骗虚拟币转账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虚拟币交易平台。案件因张某某遭遇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电信诈骗引发,涉及虚拟币资金损失及社保账户异常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微信联系人。对方以张某某社保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购买虚拟币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信以为真,分三次共计向该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资金被快速转走,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身份核实义务,导致其被诈骗;被申请人则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诈骗行为,且虚拟币交易具有特殊性,公司无返还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平台转账凭证及虚假工作人员发送的伪造社保通知短信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平台监管责任,亦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虚拟币交易记录进行核查,确认资金确被非法转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对诈骗行为存在过错,判令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网络平台应对其用户身份审核义务承担责任。同时参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婚恋场景中伪装公职人员的诈骗手段,核实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网络平台应完善用户身份验证机制,避免因监管缺失导致用户损失。遭遇虚拟币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